背景

英国在脱欧以后,可以依托英国在指定环境保护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全球领导地位,将创新、发展与对内投资纳入新型全球贸易的新锐法规框架。在我国的新冠疫情日趋稳定之际,我们可以抓住机会,建立一套新的法规框架。在标准层面,英国制定了许多的全球标准。在法律层面,普通法产生于英国的法律传统,而其可预测性与稳定性也让它备受追捧。法规对许多企业而言既可能是阻碍发展的障碍物,也可能是新行业投资的催化剂。通过设立明确均衡的长期目标、清晰平衡的框架、鲜明匀称的标准,英国的法规机制将会成为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驱。我们相信这项提议将造福于我们所有的联邦成员受益,并将通过开拓新市场中来促进重要升级议程。

添加更多法规很容易,删减法规也将更困难。脱欧不仅摆脱了因欧盟而产生的多余法律,还可以制定出一套提高生产、鼓励竞争、刺激创新三位一体的英国法规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英国应当:

  • 调剂盐梅;
  • 高瞻远瞩;
  • 成果导向;
  • 携手并进;
  • 小心谨慎;
  • 有求必应。

新“均衡原则”及其在法规中的体现

本次新框架的核心,被称为“均衡原则”:降低风险的规模与被监管组织的能力都将与法规直接相关。我们相信这一新框架将提高英国经济竞争力与监管领导力。作为首相委托的专项小组,我们致力于促进英国除欧盟外的监管可能性,因此我们计划提出:

  • 一个大胆的新图景及其实施框架;
  • 一系列具体的法规改革,以促进众多高增长行业的强劲发展;
  • 尽可能消除不必要的法规负担;
  • 一套政府间切实可行的执行机制;

1.英国的法规应当以创新为宗旨

既通过采用创新方式有效监管来反哺英国创新动力,同时又继续履行英国在保护工人,消费者与环境方面的高标准,严要求。这将意味着在对风险进行明确评估的基础上,把均衡问题与增长回报率问题两手抓。有时,这可能意味着摆脱创新之道;有时,这可能涉及针对中小企业和新兴入市者的新标准或均衡规则,以积极促进创新。

2.法规应更注重成果,而非投入;应更注重产品,而非过程。

为此,我们建议加强监管机构的职能,以促进创新与竞争,推动其在促发展层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3.英国的法规应该尽可能简单,灵活和均衡

虽然在现代经济如此复杂的大背景下,法规不可能只是请客吃饭,但简单精炼依旧是当下法规的目标。由于不再需要考虑其余27个国家,我们的法律体系改革就应当更为英国企业与公民的需求着想。它应当在“一进二出”的原则下进行改进,由此缓和对新规定的自发需求,从而应对日后认识到的新问题。必要情况下,法规也可由中小企业与新兴企业自主制定与规范。对于大型成熟企业,则应谨慎避免其以自身利益为由制定法规,这将会牺牲小型竞争对手与其他潜在市场新进入者。

4.英国的法规应建立在普通法适应性强的基础上

它的发展要具有可预测性。欧盟法规中保留下来的部分也应当可以被普通法以清晰、简洁的英语加以改写。判例法应受到欢迎,以便恢复以判例为基础的递增式法规的优势。普通法体系将允许监管机构在议会的授权下,以自管自治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运用更为简洁的规则。这本质上而言更为灵活,但更加需要相互制衡,以凸显法律的预见性,公平性与问责机制。

5.英国法律应当智能化,数字化

它应当致力于推广新监管方法,例如“沙盒”与试验田。政府部门与监管机构应当像监管企业一样对其自身进行监管努力实现高效、精简的流程与自身行为的创新。

6.实行监管的方式可能与监管本身一样有效

英国在包括食品与环境等方面施行最高的法规标准,这是值得我们自豪的,但法规的严格并不意味着其执行也需要如此官僚作风,使其反而弄巧成拙。例如,英国农民可能需要遵守上百条法规,这与其业务直接相关,而这些法规又归属于不同的机构与组织;因此,我们正建议加强特别委员会审查制度,以便更有效地使用经济影响评定与指标作为该制度的支撑,并将其高效运用在监管流程中。该提案所建议的审查制度将远远超前于目前人手不足的特别委员会与监察政策委员会的组合。

这一新竞争力法规将要求国家,地方政府,法定监管机构,官方机构以及半官方机构等各方作出承诺,并提供明确年度报告指标及其确切框架。如果政府成功实现我们在本报告中提出的愿景、框架和建议,其影响将惠及整体经济。

对其他重要行业的展望

在某些行业,基于这些原则所形成的更为清晰的法规框架,其效益可能会为英国带来数十亿新投资。在本报告中,我们强调了多个振奋人心的核心高增长行业。

1.金融服务,金融科技与扩大风险投资领域

金融服务是英国的一大优势,但由于欧盟错综复杂的法规网络在先,如果我们想要借助这一优势继续发展,就需要彻底改革。从欧盟的法典基础体系转向以普通法基础体系的过程将是一个向原则为基础转型的过程。缺乏足够资金以扩大企业规模一直是英国长期以来的弱点之一。当下养老金与保险行业的监管方式使得英国金融业能够向创新型企业注入的资金一直较为有限。在保证必要与适当的保护同时,审慎地改革这一资金使用机制,将有助于在关键“扩大”增长阶段,向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手段,以此在整个经济领域释放潜在的创新动力。针对企业投资计划与报表的改革(例如依据MiFlD II2),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英国的地位。

2.数据领域

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旨在保护人们的数据隐私,同时给予他们参与数字经济的信心。但在实践过程中却给出让人难以理解的复杂同意请求,同时某些无需限制的有价值数据也被纳入到了保护的范畴之中。我们给出以下改革意见:赋予消费者与公民更多权力,将使用数据的责任交由企业管理,由此为创新和公益解放数据使用权。GDPR早已过时,英国的创新需要对人工智能与增长性行业的法规做出修订。

3.临床试验领域

Oxford 1 AstraZeneca疫苗的开发表明,英国有能力成为临床试验的世界领导者。我们可以使疫情不再成为特例,而是通过改革底层框架,使其纳入到规定之中。临床试验不可能脱离数据。根据欧盟临床实验指令与GDPR的相关规定,目前的情况是有多个信息治理审查员有权阻止生命科学健康领域的研究数据相互流动。这阻碍了英国临床试验领域的发展。我们应当设计基于英国在创新试验、患者招募、协议转化、流程精简以及统一标准下卫生研究数据结构方面的领导地位等方面的英国临床试验框架,以取代欧盟临床试验指令。

4.数字健康领域

健康正在数字化。英国的人工智能与其他数字技术需要能够支持人们在一生中都能向往健康。新成立的数字卫生部门应当以此为愿景执行监管职能,让人们从保持健康,疾病诊断,再到临床医疗,都能有数字技术的陪伴。我们有望建立一个基于互操作性命令标准的数字健康监管框架,以提振消费者信心,并引导其使用英国国民保健服务(NHS)在疾病预防,便携式电子病历(EPRs)以及NHS系统数字化方面的数字App。

5.能源领域

在向零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碳脱离与电气化的速度飞快,倒逼能源法规框架做出重大改变,以实现智能能源电网。共同协作的数据标准,Ofgem对强效电网投资的更多关注,支持氢能源等创新能源载体的清晰框架,以及零售法规的更新使其能够侧重于零碳经济所引发的潜在商业模式多样性可能……以上这些都在当下发光发热。

6.交通领域

科技正在改变世界交通。数字化,碳脱离与移动服务的转变,正推动着一波交通创新浪潮:联网型自动驾驶汽车,无人机,电动飞机,电动摩托,氢动力载具等等。我们致力于成为通过广泛使用基于场所的试验田以实现敏捷监管,标准制定,为寻求证据与基于数据的监管而进行跨模式交互操作数据收集,并在这些领域成为全球领导者。

7.太空与卫星领域

英国作为科学与工程领域的超级大国,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太空领域的潜力。这需要遵循《航天工业法案》(Space Industry Act 2018)自2018年开始的改革,并确保政府拥有明确的管理图景。民航管理局(Civil Aviation Authority)、英国通信管理局(Ofcom)和英国航天局(UK Space Agency)将这一图景列为较优先考虑事项,所有举措都要以支持创新与增长为目的。

8.农业环境领域

基于多种检查形式的欧盟衍生法规与“勾选框”合规框架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食品安全以及投资等方面至关重要的农业环境创新。如果能对农业环境采取更加综合、基于风险、恰当合理的方式,将生物多样性纳入监管范围,并加大对农业技术的使用力度,其将更好服务于英国。基因编辑技术对农业环境大有裨益,例如减少对化学农药的需求,也可促进全球可持续农业发展。这对英国国内生产与技术出口都是一次机遇。基因编辑应当区别于基因改造,并分别获得许可与监管。

9.营养品领域

生物科学正在迈向一种全新的强身健体类目:“超级食品”领域。相类似的还有补剂,诸如富裕西兰花或益生菌之流。这些都不符合我们传统法规框架中对于药品(MHRA)和食品(FSA)的二元分离标准。因此这需要建立新的法规条文以澄清食品与药品之间的灰色地带,使该行业能够发挥其潜力。

10.其他重要的改革

在其他领域,要在不损害消费者与公益的前提下,对包括度量立法,产品标签,港口法规等继承于欧盟法规的部分做出针对性改革,使其对经济效益有所帮助。

总结

在专项小组的工作进程中,所有我们接触的迹象都凸显出英国作为科技,工程与创新强国的巨大潜力。如今,随着我们的经济开始从新冠疫情中复苏,挖掘这一潜力变得无比重要。我们需要耗费人力物力来为其实现搭建框架,必要时也需要为其清扫法规阻碍。这是一项惠及全民的大事。改革欧盟遗存法规并使其现代化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希望这份报告能为这一重要工作注入活力,将其紧迫性提高。这份报告是政府部门审查欧盟所有法规——尤其是英国在部长会议上反对的法规——的开始,这次审查将会评估这些法规中,哪些应当被删除,而哪些应当被改革或保留。我们相信,基于均衡原则的英国法规框架将会取代欧盟法模式,解放英国在创新法规方面的全球领导能力,并对英国经济复苏与长期竞争力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编译来源:

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994125/FINAL_TIGRR_REPORT__1_.pdf